刘勇

联系我们

姓名:刘勇
手机:18009901881
电话:0990-6960365
邮箱:1303712083@qq.com
证号:16502201310917116
律所:新疆瀛华律师事务所
地址:新疆克拉玛依市迎宾大道75号中银大厦10楼

首页: 律师文集 > 法律法规> 正文

法律法规

黔西南州农村消费维权工作经验

来源:克拉玛依刑事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klmyxsls.com/   时间:2017/1/28 10:16:07

      兴仁县国土面积1785余平方公里,辖16个乡镇、286个行政村,居住着汉、布、依、苗、回、彝、仡佬等16个民族,总人口44.5万,农村人口占人口的94%,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。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,农村消费市场变得更加庞大而充满活力,而农村消费维权工作十分薄弱,消费环境不容乐观。面对农村这一广大的地区,农民这一最大的消费群体,农村消费维权工作依然举步维艰,漠视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还很突出,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。长期以来,兴仁县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、关心和支持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消费者组织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积极开展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净化了农村消费市场,维护了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  一、取得的成效  长期以来,兴仁县各级党委、政府高度重视、关心和支持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有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消费者组织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,积极开展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,净化了农村消费市场,维护了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,取得了一定的成效。   (一)兴仁县工商局、县消费者协会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措施,建立和完善了农村“一会两站”(基层消协分会、12315消费者联络站、消费者投诉站)的建设,截止目前,全县已在乡镇建立了4个消协分会,在行政村建立了22个消费者投诉站、12315联络站。在城镇、农村建立了29人的义务监督员队伍,建立监督制度。并组织了部分义务监督员进行了集中培训。  (二)、加强对农村消费者的教育工作,保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构建一个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安定有序、和谐相处的“和谐社会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。设立咨询服务台、制作宣传展板、介绍识真辩假、散发宣传材料、开展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。提高了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,营造有序、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零距离接触广大消费者,向群众介绍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、新的《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等,带去有实用性、指导性的消费知识,真正发挥消费指导作用。兴仁县消费者协会联合兴仁县局各工商所分别在巴铃、屯脚、雨樟、下山、百德、鲁础营进行了一个多月的宣传教育活动。每到一处宣传组设置现场受理投诉柜台现场受理投诉,发放消法、产品质量法、食品卫生法等宣传资料,并重点讲解提醒农村消费者,在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时,一定要多看、多听、多问,避免上当受骗。提醒农村消费者,购买农资要多留心:一定要到有固定场所、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;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《营业执照》外,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,如经营种子的经营者,须持有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《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》、《种子质量合格证》等相关证件;交易方式要正当,别贪图价格便宜,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;购买时,要认真查验包装标识,查看是否规范,标签是否完整,有无合格证、肥料登记证号、厂名厂址、商标标识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;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、农药和化肥;不要贪图便宜,购买劣质农机配件;使用时,要仔细阅读使用说明,搞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,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,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;不清楚的,应向农资生产者、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。一定要完好保存购物凭证。由于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较复杂,为了方便解决纠纷,购买时请索要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、保修卡及购物凭证,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、产品名称、数量、等级、规格、型号、价格等重要信息。注意留存种子、农药、化肥外包装和少量原品。如果购买和使用农资后发现质量问题,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工商、质检、农业部门或消协反映。  (三)、为维护农村食品市场秩序,保护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以创建“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活动”为契机,进一步深入开展“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”工作为增强农村低收入消费者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科学知识,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行业自律,树立诚信经营意识。今年兴仁县工商局县消协具体做了以下工作:  1、结合2007年年检工作对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者开展清理排查。各级工商所按照“一户一档”的要求,健全完善农村市场经营者“经济户口”档案材料。严厉打击农村市场中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无证无照经营的不法行为。  2、严把农村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,坚决取缔无照经营。严格依照《食品卫生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坚持先证后照,把好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。凡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,一律不得核发营业执照,不得同意或默许无证照的“试营业”行为。认真执行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坚决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。  3、结合我县当地实际,突出重点地区、重点市场和重点品种,精心组织、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。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监管:把农村集镇、车站等地区的食品经营作为监管重点,加强对重点市场的整治:把农村集镇、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,以及各类食品批发市场、集贸市场、个体商贩、小作坊、小商店、小食品店、小摊点、小餐馆等作为工作重点,以规范食品经营行为。加强对重点品种的检查:把与农民日常生活消费、节日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品种作为检查重点,突出抓好粮、油、肉、蔬菜、酱油、食醋、禽蛋及其制品、饮料、糕点、酒类、水产类、豆制类、奶制类及儿童食品、保健食品等品种的检查,严把市场准入关,切实保障商品质量。4、开展建立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活动;为引领科学消费、节约消费、文明消费。推广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的典型经验,通过示范带头作用,促进农村市场健康发展,确保农村市场经营商品质量。兴仁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“农村市场安全示范店”12个。  二、我县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及难点  (一)农村消费者产品质量意识较为薄弱  大多数农村消费者消费的目的还是以实用为主,对商品的安全性能、卫生指标等考虑得不多。价格高低往往是决定是否购买这件商品的第一条件,这就为成本低、价格低的假冒伪劣产品在农村市场提供了温床,因此给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乘之机。一些不法商贩抓住他们购物大多图便宜的心理,用低价诱惑他们购买劣质商品。加之广大农村消费者受自身文化素质的局限以及造假技术日益先进,产品仿真度高,消费者对所购商品质量的优劣、真假往往无法分辨,很多农村消费者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。  (二)农村经营者大多素质不高,经营责任意识差  农村商店经营者大多是农民出身,他们对商品知识、法律知识的了解都很有限,普遍存在年龄偏高,文化程度偏低,整体素质偏差的局面。有的经营者只要能获取高额利润,不管商品是否出自正规厂家,也不管质量好差,盲目进货,对进货渠道把关不严。  (三)相对于城市,农村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和投诉渠道不畅通  虽然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已颁布多年,但在农村大多数农民对《消法》根本不了解,也不知道《消法》对他们有什么好处。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购买的商品是假劣产品,却因交通不便、花不起钱或商品金额小、嫌麻烦、怕耽误农时、担心投诉无门、获赔无望而不愿去投诉,往往抱着息事宁人,自认倒霉的消极态度。同时不少农村消费者保护消费证据的意识不强,在购买商品时很少索要发票等消费凭证,导致维权举证时有理难辩。这样无疑是滋长了伪劣商品在农村销售。此外,商品检测、鉴定费用过高,也使农村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望而却步。  (四)农村消费维权力量相对薄弱  消费者协会之前在农村广大地区很少有相应的分支机构,各相关职能部门也往往对消费维权力不从心。即使机构比较健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,一个工商所要管几个乡镇,而执法人员就七八个人。七八个人监管近百甚至数百平方公里、分布在不同村组的销售网点,很难及时发现问题、监督到位。更何况基层工商所不仅监管商品质量消费维权,还要履行工商部门的其他职能。  三、解决的对策  目前,我县农村消费维权网建设正处于初创阶段,难点很多,碰到问题也是在所难免的,但是既然我们选择了这项工作,就要认真对待,针对难点问题,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。  (一)领导重视,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取得支持。建设农村消费维权网是一项民心工程,也是一项系统工程,要想真正发挥其作用,与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。必须以政府为主导,必须有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,必须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应成为“一会两站”的坚强后盾和有力靠山,关心、支持“一会两站”的工作,及时了解工作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,帮助解决问题,“一会两站”还可以与公安110、质监12365、物价12358、司法12348等联动,各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执法机制,在全社会形成政府主导、部门协作、广大群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工作合力。同时,政府要整合监管执法资源,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,加强对农村市场的监管,严格依法行政,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,重点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规范市场经营秩序,保障农村消费安全。  (二)加强宣传力度,提升全社会对监督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,提高维权意识。对农村消费维权的宣传不但要有深度,更要有广度,可以利用镇、村的闭路电视、广播等媒体进行消费宣传,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披露曝光,对农村维权先进人物在不同及时

电话联系

  • 18009901881
  • 0990-69603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