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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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保候审

取保候审中的人保是指什么

来源:克拉玛依刑事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klmyxsls.com/   时间:2014/10/29 17:32:00

      【 什么是取保候审】人保又称保证人制度,是指公安机关、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,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、起诉和审判,并随传随到的保证方式。

   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4条规定,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

   (1)与本案无牵连;

   (2)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;

   (3)享有政治权利,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;

   (4)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。

   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。另外,最高人民检察院《规则》第48条规定: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,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,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。

   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5条的规定,保证人在担保期间,应当履行下列义务:

   (1)监督被保证人遵守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6条的规定;

   (2)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6条规定的,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。

   保证人担保是纯粹的人格担保。保证人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,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,即被保证人有违反《刑事诉讼法》第56条规定的行为,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,对保证人处以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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