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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伤害

北京一派出所副所长逼供打残疑犯被判刑10年

来源:克拉玛依刑事律师   网址:http://www.klmyxsls.com/   时间:2015/2/13 11:30:31

张小银向记者展示儿子张建设被打伤后的照片。

昨天,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原副所长王玉军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罪名是故意伤害。法院认定,7年前的8月,他和同事靳超在审讯抢劫、盗窃疑犯张建设时,将其打伤,最终导致张建设右臂和左手食指被截肢。去年12月,靳超已被北京市高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
 

残疾的张建设已在老家河南豫东监狱服刑7年了,他的刑期是19年,罪名是抢劫、盗窃。他的父亲张小银代他向大兴公安分局提出了国家赔偿,该局已经受理。

 

副所长终审被判10年

 

昨天早上6点半,大兴黄村,王玉立早早地出门,他要赶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(以下简称北京高院),听哥哥王玉军的二审判决。

 

7年前,王玉军是大兴区红星派出所副所长,后因涉嫌一宗刑讯逼供案而被提起公诉,一审被判有罪,获刑10年。

 

昨天上午9点15分,王玉立走进北京高院第三法庭,同行的还有辩护律师张燕生等。很快,王玉军被法警带进法庭,审判员直接宣读了判决书。

 

审判员还没读完,王玉军就有些激动,并和法警扭在一起,马上被三名法警强行带出法庭。一会儿后,审判员读完判决,北京高院最终维持一审判决。

 

至此,红星派出所民警涉嫌打残嫌疑人张建设的案子审判终结。判决书对案情的描述,再次把很多人带回到2000年那个夏天的夜晚。

 

那天是8月18日,北京正值盛夏,天气炎热。晚上7点多,王玉军带领十几人出警抓人。他们从派出所赶到旧宫镇六合庄的一家饭馆时,第一次见到张建设。

 

当时,张建设和8名同样来自河南省上蔡县塔桥乡的男子,被警方抓捕。他们被手铐铐着或被腰带绑着,一个一个走进警车。瓜子脸、留分头、身高一米七几的张建设走在最后。

 

此前,警方怀疑张建设等9人频繁在大兴、丰台、朝阳等地进行多起抢劫、盗窃案。在掌握线索后,警方一举将他们抓捕。

 

抓捕时,张建设正和邱闯等11人在一个包间吃饭,炎热的天气让张建设没穿上衣,只穿了条灰色短裤和一双黑布鞋。多名共餐人向检察官回忆,当时他们看到,光膀子的张建设上身皮肤完好,并无伤痕。

 

民警逼供疑犯

 

回到红星派出所,张建设等人背铐着蹲在后院。按规定,派出所只有留置嫌疑人48小时的权利,这段时间警方可随时提审。当晚,王玉军连夜安排民警审问。

 

按照讯问笔录记载,对张建设进行的第一次讯问开始于8月18日21点45分,结束于22点18分。笔录上按规定填写了两名民警进行讯问,但大兴检方调查证实,事实上只有民警苑迎山一人审讯张建设。他的审讯毫无进展,张建设没交代一个字。中途,苑迎山出去了一趟,向王玉军汇报,张建设嘴特别硬。

 

夜里12点之前,民警将9人都问了一遍。8人都不同程度招供,只有张建设始终否认自己参与盗窃和抢劫。

 

8月18日的提审结束后,张建设和其他几名同伴一起背靠着墙,胳膊举着被铐在窗外的护栏上。刚工作一年多的见习民警靳超等人,带着保安员焦耀兵等看守嫌疑人,直到次日清晨。

 

8月19日,张建设再次被提审,当天可见的讯问笔录只有一份,上面填写的提审民警为靳超、王玉军。事后,张建设指证,就在这一天,他遭受了刑讯逼供。

 

大兴检察院的笔录详细记录了刑讯逼供的过程———一名警察将张建设带到二楼的一间审讯室,大概问了基本情况,他不说犯罪情况。警察就让他躺在地上,连续踩他的脚,然后让他站起来,把两条腿放在桌上,两条胳膊撑在地上,用橡胶棒边打胳膊边审讯。

 

一段时间后,让他面壁,他听见警察倒水的声音,以为警察要喝水,但警察把杯子的开水浇在了他的胳膊上,先是右边,然后是左边。浇完继续打,直到他晕过去。警察用冷水将他浇醒,然后问他伤从哪来,他说被警察打的,警察继续打、烫,最后他只好说自己被抓以前烫的。

 

对打他的警察,张建设描述说:他20多岁,一米七左右,长头发、偏瘦,穿一杠一星的警服。

 

从8月20日开始,张建设的伤开始暴露,并迅速恶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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